河北省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3.04.17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4月14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指导意见,科学设计园林绿化树种,推进绿地开放共享,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推进体绿功能融合,推动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科学设计园林绿化树种

要科学选择树种。优先选择冠大荫浓、吸尘降噪能力强、养护成本低、景观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及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适生植物,审慎使用名贵树种,建设节约型园林。

优化植种搭配。市政便道两侧、公园广场、居住区等步行可及的公共空间,坚持以乔木为主,树下不种植灌木、地被等其他植物,增加休闲座椅等游憩设施,方便群众乘荫纳凉;多树种合理搭配,增强抗病虫害能力,丰富城市色彩,提升景观效果。

加强日常管护。加大对杨柳飞絮、入侵物种、病虫害等防治研究和治理力度,在居住区及周边区域避免选种易致人体过敏的植物品种。

全面推进绿地开放共享

大力推进开放共享。全面开放公园、广场、绿道及各类附属绿地草坪区,不得使用围挡、禁止性标识牌等人为设施阻止群众进入绿地,可以文明提示语等方式引导群众在游憩活动的同时注意保护绿地草坪。

有序做好轮换养护。对处于休养恢复期的绿地,应设置柔性引导提示牌,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新建和更新的草坪应选择休养恢复期短、耐践踏、节水的草种,方便管理和群众使用。

着力强化绿地管理。梳理草坪、林下等活动空间,完善休憩健身和服务功能,扎实做好场地管理和卫生保洁等工作,让群众“进得去、坐得下、能活动”,打造人性化服务空间。

大力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推进城市林荫道建设。科学设计道路绿化种植模式,以冠大荫浓的高大乔木为主,兼顾行人遮阴、植物生长、景观效果等因素,采取破硬还绿、见缝插绿等措施补充增加行道树,打造人在林荫走、车在林荫行的绿色生活场景。

加强林荫停车场建设。推进城市公园、广场、道路和居住区绿化与停车设施有机融合,坚持乔木为主、灌木花草相结合,科学设计底层停车空间和上层绿化空间,合理设置乔木间距,减少硬质铺装比例,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做到还绿于城、还绿于民。

科学增加城市绿量。坚持全面增绿与局部更新相协调,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大力推进拆违建绿、拆墙透绿、留白增绿,充分利用废弃地、闲置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见缝插绿,做到应绿尽绿,让群众推窗见绿、开门近绿。

着力推进“体绿”功能融合

健全完善公园广场使用功能。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绿地空间,推进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步道、小型球场、全民健身设施等,满足不同年龄段群众锻炼需求。  

增加社区绿色活动场地。兼顾群众游憩活动需要和植物景观效果,在居住区中补充增加遮荫树木和树下休闲健身设施,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林荫活动场所。

着力加强城市绿道系统建设。依托城市水系、山体等自然环境,加大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力度,合理配备户外服务设施,打造连续贯通、宜用宜赏的绿色慢行健身体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凡省内新建的城市绿地,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同时,要认真落实这四条指导意见;在建的城市绿地,要对照指导意见,修订规划设计方案;对既有的城市绿地,要统筹谋划,科学提升改造。各地要优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统筹解决好城市绿地与体育设施建设、绿化植物养护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无盲区、有人抓、能落地。(编辑:王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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